|
|
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值班工作。
(九)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负责承办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量化、分解、督促落实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
|
|
|
|
|
|
|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文秘一室。负责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县长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讲话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文稿起草、整理、审核、印发等工作;承担县长交办事项的催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秘二室。负责常务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组织服务、会议纪要整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秘三室。负责所服务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副县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秘四室。负责所服务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副县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秘五室。负责所服务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副县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