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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是否可以在武陟县(户籍所在地)补办《结婚证》?
写信时间:
Sep 25, 2021 2:01:16 AM
内容: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结婚证一本(注:本人结婚证领取是在外地)。 因为疫情不便外出。去武陟县婚姻登记中心补办结婚证被告知不能在此补办,因为没有原始档案。 本人在网上查询,全省婚姻档案是联网的,且《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本人户口就在武陟县,为何登记机关不予受理,《身份证》就可异地办理,且办理这个证件手续齐全。为何就不能方便群众,让群众一直来回跑呢? 真诚地希望得到回复。
办理部门:
武陟县民政局
回复时间:
Mar 21, 2022 12:21:52 AM
回复内容:
收到信访件后,婚姻登记中心及时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依据法规、条例向当事人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一是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户口在武陟县的,可以持身份证、户口薄来武陟县婚姻登记中心申请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二是《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三)(四)项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存档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及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因此,当事人补领结婚证时,因其是在外地办理的,则由当事人自行到其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按《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依据上述法律条例办法规定,当事人在武陟县婚姻登记中心申请补发结婚证时,应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及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方可办理。 武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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