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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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对大学生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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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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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5, 2016 8: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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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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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您好,我是来自黄河交通学院的一名学生,来到武陟县已有一年半,我发现在武陟县打出租车司机从来不给我们打表,都是一口价,如果要求打表经常遭到拒载和计价器坏掉的借口来搪塞。并且 黄河交通学院到武陟火车站也是我们学校学生经常乘坐的线路之一,我们四人同行缺遭到司机按人计费的待遇,这无疑是在欺负我们学生这个弱势群体,今投诉至县长您这里,希望政府可以积极整治,维护我们学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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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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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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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4, 2016 11:20: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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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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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群众对我县出租车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批示件中所反映的出租车漫天要价问题属实。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自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出租车违规处罚力度,只要接到投诉,在第一时间通知车主停止营运,立即到县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处理。近期,共对豫HT9738、豫HT9788、豫HT0622、豫HT9789、豫HT9739、豫HT9801、豫HT0262、豫HT0282、豫HT9936、豫HT9652、豫HT9865、豫HTD301、豫HTD238等13辆出租车进行了处罚。并与10月28日,在出租车安全培训会上,对有关规定进行了重申,对违规处罚车辆进行了通报。要求投诉出租车违规经营,证据确凿达到3次的,将取消从业经营资格。
同时,我局已及时与黄河交通学院学生李丹阳联系,由于该学生未记住出租车车牌号,因此我局无法认定违规事实,从而进行下一步处理。在此,建议群众在发现出租车违规行为时,及时拨打7232600举报电话,并提供相关证据。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出租车监管力度,确保出租车规范运营,给群众创建一个规范有序文明的出行环境。
武陟县交通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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