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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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返还契税问题及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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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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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7, 2016 11:57: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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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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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9月30日之前买的房,到2016年4月底房产商给的不动产发票,然后到7月初我去交的契税,可以享受到政府补贴和契税返还吗?去房产管理中心他们说不可以.求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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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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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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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1, 2016 3:3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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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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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武陟县个人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购房补贴政策到6月底截止,按照县政府通知,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购房补贴政策比照《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中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购房补贴政策执行。具体办理程序仍按《武陟县个人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我们已经和信访人进行了沟通联系,信访人情况符合补贴政策。由于下一批集中受理在一月初,建议信访人在1月份的前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合同、增值税和契税发票、到我中心一楼大厅集中申请受理。
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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