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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和老舅家宅基地纠纷
写信时间:
Apr 30, 2018 7:20:01 PM
内容:
我家有个老宅,在何营西,火车站那边,是我爸留给我的,这个房子,最早,是我老舅家的一个伯伯问我家爸爸,车站那边画宅基地,你要不要,300块钱,(那时候还没有我呢我爸还年轻,刚结婚没多久,我还是在哪里出生的,我都快30了,)那时候300块钱听我妈说还是借了钱凑上去的,我们给了300块钱后来就在那边盖了房子,我爸在那边做生意,修钟表,修电视,后来又卖农药,在后来我爸生病,那边房子就没怎么去过了,我奶奶过世,我爸病重,也过世了,我老舅家那个伯伯有说你那个房子不用给你租出去把,租出去需要把房子院墙盖一下,我妈给了一钱,我那个老舅家的伯伯又拿走了5年的房租钱,就拉个院子剩的钱也没给我们,过了几年,我妈身体不好得病了,出了脑梗,不能说话,现在我那个老舅家的伯伯说让我们拆房子搬走,宅基地是他的房子是我们的,让我们拆房,前几年宅基地复查的时候,我们交了3000块钱村委会说是办理宅基地证呢,我妈去村委会给钱,村里快计不在,我妈把3000块钱给亲戚家让他给我家替交一下,钱是交了,老快计也过世,给的收据也找不到了,给村委会说,收据找不到,能给我家补一个不能,村委会,他们说老记账本找不到了,不给我们开,这个房子证明也就开不出来了,我老舅家那个伯伯一直让我们拆房子,难道我家这个房子就这样没有了?
办理部门:
回复时间:
Jun 4, 2018 3:30:11 PM
回复内容:
我镇党委、政府就此件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节小组进行调解,调节双方当事人意见如下: 一、宅基地实属何某本人所有,房屋属赵某父亲所盖(其父亲已病故),由于赵某与何某双方是亲戚关系,宅基地与房屋权归属清楚,双方均同意归属权所属。 二、赵某现将房屋和其他附属物一律给何某所有。 三、何某一次性给付给赵某现金36000元(三万陆千元)作为垫土、盖房、其他附属物等一切经济补偿。 四、所有其他经济上的欠条等一切证明(三方证明)全部销毁。 五、今后双方就此事互不纠缠,本处理意见一式三份,何营西村归档保存一份,双方各执一份,本意见签字之日生效。 詹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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