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草案、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市政府调查处理特大、重大、较大事故。
(...
|
|
|
|
|
|
|
(一)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机要、保卫、外事和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监察员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协调有关股室及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许可审查及上报办理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定点和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所监管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组织所监管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调查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参与相关企业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