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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径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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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党的建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事项服务股)、农业农村管理股、产业融合发展股、市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科教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畜牧股、兽医股、饲料兽药股、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股(县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畜禽屠宰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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