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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有效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县政府涉外财政、债务等谈判与磋商,草签有关协议。
(三)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全县的彩票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行政、政法、城建、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按规定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按规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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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办公室)。负责财政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协调有关股室及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工作。
(三)综合股。参与涉及财政的各项改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负责住房保障资金的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和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负责住房公积金收支监管;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承担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
(四)预算编制局(税政与条法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县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县级预算编制工作及县级预算编制政策和标准,审核、编制、确定财政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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