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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21〕2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0

 

 

武政20212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陟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126

 

 

武陟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完成20209个老旧小区改造续建项目;实施202137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户数1908户,楼栋数73栋,建筑面积23.15平方米,计划投资7162万元

二、实施步骤

2020年续建项目

20213月底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4月底前完成竣工备案。

2021年新建项目

20213月份完成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4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前基本完工,12月份完成竣工备案。

三、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改造方案设计、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指导办事处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指导督促供气、供水、供暖等企业对老旧小区管网进行改造提质。

(二)各有关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质工作,做好改造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做好施工安全巡查;建立居民沟通机制,并做好居民信访接待;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计划,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三)宣传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宣传引导,协调电视台、报社做好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将文明城市创建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紧密结合,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和长效管理提供文明软环境支撑。

(四)组织部(社区办):负责配合做好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五)县发改委:参与年度改造方案及计划的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各实施主体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

(六)县财政局:负责每年初将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指导办事处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保证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足额支付到位;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七)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办事处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规划设计;负责查处各类违章建筑、违法占地,消除违章、违法影响。

(八)县城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办事处清除老旧小区小广告、违规户外广告;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配备环卫设施、垃圾清运、垃圾分类等工作。

(九)县教体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过程中体育设施建设指导、体育器材配备等工作。

(十)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办事处完善社区服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工作,并指导各办事处争取专项资金。

(十一)县科工局:负责协调通信企业规范老旧小区相关管线改造提质工作。

(十二)县公安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监控、智慧安防设施的安装与维护。

(十三)县园林中心:负责对老旧小区绿化提升方案、苗木搭配、种植施工以及养护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十四)县房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老旧小区物业移交,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后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对接、进驻工作。

(十五)县审计局: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十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老区小区改造提质工程进入招标、采购程序后,在开评标时间、场地安排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安排。

(十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将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纳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大数据建设工作。

(十八)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中电力线路入地或架空线路的规范整治等工作。

(十九)移动、联通、电信、豫广网络、供水、供气、供热等管线和市政服务单位: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中老旧管线的规范铺设、更新改造、拆除新建等工作,制定改造计划,提高改造标准,并将改造提质后的管线并入市政管网,配合做好“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十)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配合工作。

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班周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每月进行一次实地观摩,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总结典型做法,促进落后提升,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每周、每月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和实施内容,收集意见建议,切实把惠及民生的实事办好。将文明城市创建、绿色社区创建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有机结合,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和长效管理提供软环境的支撑。

(三)强化资金保障。住建、发改等部门要紧盯国家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前谋划项目,备齐项目手续,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按照资产归属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明确居民出资责任,探索居民出资部分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方式筹集;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捐劳动力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管线单位要将老旧小区属自身产权的管线迁改、缆线规整等工作,优先列入本单位工程年度项目计划,同步完成相关改造提质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四)严格监督管理。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设计、施工验收、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各办事处要按照项目设计、招投标、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认真落实扬尘污染管控“六个100%”环保措施。项目完工后,住建局要组织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建设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五)深化片区改造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方面提高标准,坚持整体更新,结合老旧小区周边环境、空间布局、历史文化风貌、配套功能等情况进行总体布局。切实将老旧小区改造同老城有机更新相结合,统筹背街小巷治理、临街商铺美化提升等,在完成基础设施改造的同时,完善养老、托幼、医疗、物业等配套功能,实现空间、功能共享,打造“完整社区”。

(六)加强督导考核。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督导考核办法,对各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等情况,每周进行督导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完成任务较好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县整体进度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