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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2012〕23号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间:2013年04月18日    点击量:3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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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2012〕23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经文物调查、考古钻探和文物专家鉴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县域内的33处文物古迹确定为第四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要切实提高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标志,切实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文化部门要结合第四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公布,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把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法律管理轨道。

 

附件:1、武陟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武陟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武陟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33处)

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共9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1   1   后龙睡遗址   新石器  龙源镇后龙睡村北
2   2   董永墓        西汉    小董乡小董村
3   3   三郎冢        汉代    大虹桥乡后阳城村
4   4   毛氏祖茔      清代    龙源镇孙庄村西
5   5   谢旗营双冢    汉代    谢旗营镇谢旗营村北
6   6   冢后村金银冢  汉代    大虹桥乡冢后村东南
7   7   高村墓葬      汉代    小董乡高村西北
8   8   小聂村墓葬    汉代    宁郭镇小聂村东
9   9   席葆真墓      清代    大虹桥乡童贯村
二、古建筑(共12处)
10   1   毛氏宗祠  清代  木城镇和平街
11   2   古氏宗祠  清代  谢旗营镇前牛村
12   3   三郎庙    清代  大虹桥乡后阳城村
13   4   和平街观音寺  清代  木城镇和平街
14   5   李氏宗祠  明清  北郭乡李马蓬村
15   6   东屯关帝庙  清代  大封镇东屯村
16   7   天仙庙      清代  龙源镇郭村
17   8   马氏宗祠    清代  乔庙乡詹堤村
18   9   魏氏宗祠    清代  詹店镇魏庄村
19   10  席家庙      清代  大虹桥乡童贯村
20   11  原家庙      明清  大封镇驾部村
21   12  荆氏宗祠    清代  产业集聚区荆辛庄村
三、石刻及其它(共12处)
22   1   寺王庄玉皇庙  明清  大虹桥乡寺王庄村遗址及石刻
23   2   樊哙庙遗址  清代  北郭乡蔡庄村及石刻
24   3   昭惠王庙遗址及石刻  清代  大封镇东唐郭村
25   4   火神庙遗址及铁钟  清代  大封镇司马岗村
26   5   马村玉皇庙遗址及石刻  明清  乔庙乡马村
27   6   解封天清庙遗址及石刻  清代  北郭乡解封村
28   7   关帝庙遗址及石刻  清代  嘉应观乡刘村
29   8   府城庙遗址及石刻  明清   谢旗营镇徐庄村
30   9   樊庄玉帝庙遗址   明清   三阳乡樊庄村
31   10  天工园古典园林及石刻  明代  产业集聚区西南
32   11   元帝庙遗址及石刻  清代  大封镇南湖村西
33   12   护国寺旧址及石刻  汉代  西陶镇陶村

附件2:

武陟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共33处)

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共9处)
1、后龙睡遗址
  保护范围:以机井房为坐标,向东300米、向西200米、向南150米、向北150米至武修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50米。
2、董永墓
  保护范围:以大殿前檐墙西南角为坐标,向东17米、向西5米、向南22米、向北9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5米。
3、三郎冢
  保护范围:以冢为坐标,向东、南各25米,向西5米,向北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10米。
4、毛氏祖茔
  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坐标,向东335米,向西130米,向南90米,向北29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40米。
5、谢旗营双冢
  保护范围:以东冢中心为坐标,向东25米、向西65米、向南20米、向北20米。
6、冢后村金银冢
  保护范围:以东冢中心为坐标,向东扩20米、向西扩55米、向南扩20米、向北扩20米。
7、高村墓葬
  保护范围:以各冢中心为坐标,向四周各扩25米。
8、小聂村墓葬
  保护范围:以各冢中心为坐标,向四周各扩30米。
9、席葆真墓
  保护范围:以墓为坐标,向东40米,向西30米,向南40米,向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10米。
二、古建筑(共12处)
1、毛氏宗祠
  保护范围:以大殿后檐墙西北角为坐标,向东12米,向西20米,向南25米,向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东、西各扩20米,向南、北各扩50米。
2、古氏宗祠
  保护范围:以大殿后檐墙东北角为坐标,向东12米,向西29.5米,向南100米,向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20米。
3、三郎庙
  保护范围:以三郎殿前檐东山墙角为坐标,向东8米,向西38米,向南36米,向北18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15米。
4、和平街观音寺
  保护范围:以山门东北角为坐标,向北10米、向南36米,向西9米、向东18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10米。

 

主题词:文化  文物  名单  通知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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