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2012〕23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经文物调查、考古钻探和文物专家鉴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县域内的33处文物古迹确定为第四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要切实提高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标志,切实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文化部门要结合第四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公布,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把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法律管理轨道。
附件:1、武陟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武陟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武陟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33处)
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共9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1 1 后龙睡遗址 新石器 龙源镇后龙睡村北
2 2 董永墓 西汉 小董乡小董村
3 3 三郎冢 汉代 大虹桥乡后阳城村
4 4 毛氏祖茔 清代 龙源镇孙庄村西
5 5 谢旗营双冢 汉代 谢旗营镇谢旗营村北
6 6 冢后村金银冢 汉代 大虹桥乡冢后村东南
7 7 高村墓葬 汉代 小董乡高村西北
8 8 小聂村墓葬 汉代 宁郭镇小聂村东
9 9 席葆真墓 清代 大虹桥乡童贯村
二、古建筑(共12处)
10 1 毛氏宗祠 清代 木城镇和平街
11 2 古氏宗祠 清代 谢旗营镇前牛村
12 3 三郎庙 清代 大虹桥乡后阳城村
13 4 和平街观音寺 清代 木城镇和平街
14 5 李氏宗祠 明清 北郭乡李马蓬村
15 6 东屯关帝庙 清代 大封镇东屯村
16 7 天仙庙 清代 龙源镇郭村
17 8 马氏宗祠 清代 乔庙乡詹堤村
18 9 魏氏宗祠 清代 詹店镇魏庄村
19 10 席家庙 清代 大虹桥乡童贯村
20 11 原家庙 明清 大封镇驾部村
21 12 荆氏宗祠 清代 产业集聚区荆辛庄村
三、石刻及其它(共12处)
22 1 寺王庄玉皇庙 明清 大虹桥乡寺王庄村遗址及石刻
23 2 樊哙庙遗址 清代 北郭乡蔡庄村及石刻
24 3 昭惠王庙遗址及石刻 清代 大封镇东唐郭村
25 4 火神庙遗址及铁钟 清代 大封镇司马岗村
26 5 马村玉皇庙遗址及石刻 明清 乔庙乡马村
27 6 解封天清庙遗址及石刻 清代 北郭乡解封村
28 7 关帝庙遗址及石刻 清代 嘉应观乡刘村
29 8 府城庙遗址及石刻 明清 谢旗营镇徐庄村
30 9 樊庄玉帝庙遗址 明清 三阳乡樊庄村
31 10 天工园古典园林及石刻 明代 产业集聚区西南
32 11 元帝庙遗址及石刻 清代 大封镇南湖村西
33 12 护国寺旧址及石刻 汉代 西陶镇陶村
附件2:
武陟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共33处)
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共9处)
1、后龙睡遗址
保护范围:以机井房为坐标,向东300米、向西200米、向南150米、向北150米至武修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50米。
2、董永墓
保护范围:以大殿前檐墙西南角为坐标,向东17米、向西5米、向南22米、向北9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5米。
3、三郎冢
保护范围:以冢为坐标,向东、南各25米,向西5米,向北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10米。
4、毛氏祖茔
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坐标,向东335米,向西130米,向南90米,向北29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40米。
5、谢旗营双冢
保护范围:以东冢中心为坐标,向东25米、向西65米、向南20米、向北20米。
6、冢后村金银冢
保护范围:以东冢中心为坐标,向东扩20米、向西扩55米、向南扩20米、向北扩20米。
7、高村墓葬
保护范围:以各冢中心为坐标,向四周各扩25米。
8、小聂村墓葬
保护范围:以各冢中心为坐标,向四周各扩30米。
9、席葆真墓
保护范围:以墓为坐标,向东40米,向西30米,向南40米,向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10米。
二、古建筑(共12处)
1、毛氏宗祠
保护范围:以大殿后檐墙西北角为坐标,向东12米,向西20米,向南25米,向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东、西各扩20米,向南、北各扩50米。
2、古氏宗祠
保护范围:以大殿后檐墙东北角为坐标,向东12米,向西29.5米,向南100米,向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20米。
3、三郎庙
保护范围:以三郎殿前檐东山墙角为坐标,向东8米,向西38米,向南36米,向北18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15米。
4、和平街观音寺
保护范围:以山门东北角为坐标,向北10米、向南36米,向西9米、向东18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的边沿向四周各扩10米。
主题词:文化 文物 名单 通知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