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4〕21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高标准粮田万亩方和新孟路
林带保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永久性高标准粮田建设和林业生态县建设工作要求,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和生态林业建设取得实效,全面推进我县农业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武陟良好形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全县高标准粮田万亩方保护区和沿新孟路两侧林带保护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设立高标准粮田万亩方保护区和沿新孟路两侧林带保护区,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稳定粮食安全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保证我县粮食生产,打造绿色生态,提升武陟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划定范围
1、高标准粮田保护区划定以万亩方为单位划区定界,重点对北郭乡岳马蓬示范方、东西岗示范方、南古岗示范方,大虹桥乡原北古示范方,乔庙乡邸郃示范方、冯丈示范方、马宣寨示范方为重点,划定高标准粮田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76144.2亩。北郭乡岳马蓬示范方包括岳马蓬、马后庄、赵马蓬等10个村,保护区面积5074.1亩;东西岗示范方包括东西岗、下庄、北郭东等14个村,保护区面积8993.3亩;南古岗示范方包括南古岗、蔡庄、益庄等8个村,保护区面积8657.7亩;大虹桥乡原北古示范方包括原北古、李北古、曲村等12个村,保护区面积9616.3亩;乔庙乡邸郃示范方包括邸郃、张寨、冯庵等6个村,保护区面积15572.7亩;冯丈示范方包括冯丈、宋陵、商村等6个村,保护区面积17890.5亩;马宣寨示范方包括马宣寨、杨村、刘村等8个村,保护区面积10339.6亩。
2、新孟路林带保护区划定从迎宾大道至温县界新孟路两侧林带为保护区,具体包括北郭乡、大虹桥乡、西陶镇、大封镇、龙泉街道办事处等5个乡镇、办事处28个村,总长度53.954公里,每侧按25米计算,两侧总面积2022.3亩,需绿化总面积1239.6亩,目前,已绿化781.2亩,可绿化面积458.4亩。
三、工作要求
1、明确保护区责任主体。农业局、林业局和涉及的乡镇、办事处为高标准粮田和新孟路林带保护区的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要安排专人对保护区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划定保护区具体边界,认真核实地块的具体方位、面积,并逐项登记、编号、绘制在图。涉及的乡镇、办事处为保护区具体责任单位,负责落实保护区具体管护任务。
2、高标准打造保护区形象。高标准粮田保护区和新孟路沿线保护区,要严格按照土地性质经营,按照要求种植粮食作物和栽植树木,严禁改变土地用途,严禁私搭乱建、违章占地等行为。对保护区内占用高标准粮田和林带的简易板房、养殖小区、加工简易门店、饭店、建筑材料厂等违章建筑,乡镇、办事处要组织人员限期拆除,恢复高标准粮田和沿路林带。
3、提升保护区规范化程度。高标准粮田保护区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收获的“五统一”制度,加强井、渠、地埋管道、电力设施、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管理,打造“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粮田示范保护区。新孟路林带保护区要根据武陟县林地落界规划,沿路两侧各25米范围内严禁占用。沿线各乡镇、村街要加强树木管护,林业部门要随时关注树木生长,加强病虫害发生的监控,指导乡镇对病虫害防治,结合飞防措施,重点管护。对可绿化地段,尤其是成片缺档断带区域,要及时予以补植完善,保证林带整体绿化效果。
4、加大保护区管护力度。保护区设立永久性的保护标志,绘制保护区分布示意图,确定责任保护人,明确相关保护措施。高标准粮田保护区要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力度,保证高效运转。新孟路林带保护区内林木全部登记造册,严禁砍伐,沿线乡镇和林业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私伐滥采、偷伐盗伐的,要予以严厉打击,依法严惩。
5、严格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乡镇要建立保护区基本情况档案,对保护区内每个机井、每条道路、每棵树木全部登记在册,上报县政府备案,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保护区基本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保护力度大、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保护不力,保护区基础设施和树木损害,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201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