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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春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4年03月25日    点击量:1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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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进一步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4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通过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深入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筑牢安全基础,切实提高全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学校安全、电力、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三、责任分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梳理事故隐患,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3、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客货运市场、水上交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4、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和商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5、由县国土局牵头,负责采矿建材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6、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冶金企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7、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8、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负责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9、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0、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1、由县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景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2、由县文化局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3、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医院、诊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4、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工程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5、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县直属企业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6、由县电业局牵头,负责电力系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7、由县河务一局、河务二局牵头,负责黄、沁河河道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8、由县气象局牵头,负责生产经营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四、方法步骤
  (一)基层自查阶段(2月14日—2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分管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一查企业安全机构建立情况;二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查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查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五查企业隐患排查机制落实情况;六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开展执行情况。
  (二)部门协查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县安委会组织安监、消防、电业、质监、气象等部门,分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逐个检查,重点查看现场设施设备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涉及危险程度高、工艺复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聘请安全技术专家一同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的检查结果,汇总制定隐患台帐,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
  (三)整改督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排查是否全面、到位,现场设施设备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督查结果每周进行排名通报,并作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落实,靠前指挥,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继续实行隐患排查整治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00前将排查整改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贯穿日常工作始终,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研究探索适应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要着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对安全条件不达标、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存在非法违法行为或者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列入诚信管理黑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在投资、土地、建设、融资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限制或制裁,运用综合手段促进企业自觉强化安全管理,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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