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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3〕68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年01月02日    点击量: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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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3〕68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比标准〉的通知》(豫建〔2012〕134号)、《焦作市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焦城精细〔201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群众参与的工作理念,科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标准,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有效、良性运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城市规划,创新管理体制,强化部门保障,鼓励社会参与,确保城市管理全覆盖和管理方式精细化,争创全省精细化管理优秀城市。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附后),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城市规划,改善城市交通,加强市政环卫管理和园林设施管养,加大住宅小区管理力度,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城管局: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负责城管队伍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管理和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建筑工地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城建档案管理。
  (三)城乡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及管理,并做好规划档案的归档管理。
  (四)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交通规划,并做好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综合交通的管理工作。
  (五)园林中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园林景观保护和绿化工程日常养护。
  (六)房产管理中心:负责住宅小区物业、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的管理工作。
  (七)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八)公安局:负责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和城区畅通工程建设。
  (九)财政局:负责城市管理经费的预算拨付,确保经费投入到位。
  (十)水利局:负责城市河道、湖泊保洁工作,确保水面清洁、无漂浮物。
  (十一)环保局:负责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垃圾处理厂地下水、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数据监测等工作。
  (十二)文化局:负责文物古迹的规划和保护。
  (十三)林业局: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十四)电业局:负责做好城市照明线路的安装、维护。
  四、实施步骤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分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两个阶段。
  集中整治阶段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30日)
  召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将任务细化量化,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广泛动员各街道办事处和沿街单位、辖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评及整改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
  各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制定整治计划及措施,抓紧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15日)
  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按单项工作和综合成果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
  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日常管理阶段。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阶段的情况进行总结,之后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相关部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日常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为确保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武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人员,明确标准,创新举措,迅速行动,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造浓舆论氛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的导向作用,激发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配合协作。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不推不拖,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考核组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对各责任部门承担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达不到管理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影响全县形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武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1

武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邢大军(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小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冀成凡(县城管局局长)
  成  员:徐鸣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原拥政(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  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光明(县园林中心主任)
          李新平(县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郭金玉(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慕建海(县公安局副局长)
          祁同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魏远志(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保民(县环保局副局长)
          赵俊才(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春波(县电业局副局长)
          刘举庆(县文化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冀成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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