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站!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政府文件

政府办文件 您的位置: 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武政办〔2013〕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04月27日    点击量:32499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2013〕15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确保今年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达到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35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2〕52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焦政文〔2012〕121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县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领导
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本管理单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模式,将全县划分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大网格”、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和片区、居民楼院、村组、单位“小网格”,切实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络。
(一)健全消防管理机构,做专乡镇(街道办事处)“大网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综治办、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工业办、治安巡防队、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行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并指派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防火委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落实消防工作各项措施。
(二)发展壮大一线消防管理队伍,做强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各行政村(社区)成立消防管理小组,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行政村(社区)相关人员参加,积极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开展。
(三)发展群众性消防自治组织,做实片区、居民楼院、村组、单位“小网格”。各行政村(社区)要以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为单位,划分“小网格”,形成责任片区。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指派委员负责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消防工作。以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消防联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充分整合资源,壮大防控力量,为基层消防管理提供强力支撑。
(一)明确基层消防工作责任。乡镇(街道办事处)防火委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行政村(社区)要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县消防大队要积极协调推动网格精细化管理,定期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对所管辖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二)加大基层消防经费投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保障基层消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投入。要拓宽基层消防投入渠道,鼓励热心消防事业的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资助和捐赠。
(三)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焦作市“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焦政办〔2011〕79号)和《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的要求,加快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火灾防控能力。要不断推进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安消防一体化,推动城乡治安巡防队承担防火检查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要将消防工作列入保安培训和上岗考试内容,推动保安队伍在做好安全保卫的同时全力做好消防工作。要大力发展消防专管员队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集中招录一批消防专管员,“一对一”联系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消防专管员必须经县消防大队集中培训合格后上岗。行政村(社区)要组建志愿消防队,承担辖区消防管理职责。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要编制落实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根据需要增设室外消火栓,设置消防器材点。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统称“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和商业密集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治安巡防队,要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设有灭火装置的电动巡逻车、摩托车等;其他区域的治安巡防队巡逻车要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要利用居民小区、社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将消防安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要积极依托乡镇平安建设网,建立消防工作信息平台,提高消防工作动态管理水平。
三、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水平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消防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建立网格化检查排查机制。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巡查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行政村(社区)要每周组织居委会和村“两委”委员,对居民小区、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小网格”内的巡防队员、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等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参与上级统一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广泛发动基层人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隐患移交处理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督促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上报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提请县政府限期整改并挂牌督办。
(三)建立网格化宣传服务机制。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积极建设消防体验中心,设立消防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要实施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工程,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要继续在“九小”场所推行消防标牌化管理,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在农作物收获季节、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保安、巡防队员、乡镇(街道办事处)专兼职消防队员每天要结合消防巡查检查,向群众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四)建立网格化应急处置机制。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利用有线、无线通讯网络,搭建调度指挥平台,确保能够第一时间调集巡防、保安、专兼职消防队等力量处置初起火灾。县消防大队要将基层防控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制定联合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其开展专业训练,每季度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其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四、强化措施,确保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把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实行分包制度。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包“大网格”(见附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防火委负责人分包“中网格”,村“两委”和社区居委会委员分包“小网格”(见附表),逐级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县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组织专门人员定点联系乡镇(街道办事处),督促指导工作开展。
(二)部门齐抓共管。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工信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分包“大网格”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月对所分包的“大网格”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政府将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将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的消防网格化建设工作抓牢、抓细、抓实,进一步夯实全县消防工作基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相关局委要于4月12日前按照附件2要求将分包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及有关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县防火委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备案。各相关局委每月要对所分包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并于每月30日前将督导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网格化工作基本信息台帐(附件3、附件4、附件5)要于4月15日前报县消防大队备案。县消防大队联系人:郭景茹,电话:15939199411,邮箱:wzxf119911@163.com

附件:1、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
            2、武陟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大网格分包安排表
            3、武陟县消防网格化工作基本信息台账(大网格)
            4、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网格化工作基本信息台账
                  (中网格)
            5、行政村、社区消防网格化工作基本信息台账(小网格)

 

                                                      2013年4月8日


附件1

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

一、大网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组织机构: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可依托安监办、综治办设立),明确1名消防专管员(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所有消防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办公设施: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悬挂(或粘贴)“消防工作办公室”标牌;根据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大小、消防工作人员数量配备必需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以及供消防安全检查、宣传专用的交通工具。
(三)工作制度:1、逐级分包制度;2、联防联治制度;3、定期检查制度;4、隐患处理制度;5、联席会议制度;6、宣传培训制度;7、信息报告制度。
(四)人员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消防专管员为直接责任人。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工业办、治安巡防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等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组织人员分包社区、行政村,督促工作落实。
(五)上墙图版:1、工作制度;2、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示意图;3、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三级网格划分图;4、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处置流程图;5、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图。每个图版按照不小于0.8平方米的规格上墙。
(六)档案资料:1、与社区(行政村)、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2、辖区社会单位底册;3、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火灾隐患移交、整改通知书);4、消防宣传培训资料;5、消防文件资料汇编;6、应急处置预案等。所有资料要统一封面,高标准装订,资料时限为2010年至今(距离城区较远的乡镇时限可为2011年至今)。
(七)队伍建设:每个街道办事处应配备2辆以上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电动巡逻车,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火栓扳手等消防器材。除西陶镇建成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外,其他乡镇要按照“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2部以上四轮水罐消防车或四轮泵浦消防车、有8名以上队员、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四有标准”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八)宣传培训: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主要街道、大型社区(行政村)、广场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版;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条幅;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消防工作人员、专兼职消防队员、巡防保安队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二、中网格(社区、行政村)
(一)人员组成:成立以社区(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行政村)主任、驻社区(行政村)警务室民警任副组长,社区居委会(村“两委”)委员为成员的消防管理组织,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所有消防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工作职责。组织居委会和村“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辖区社会单位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组织人员分包消防安全责任片区,督促工作落实。
(三)硬件设施:社区、行政村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社区警务室、巡防室、保安室配备消防专用办公桌椅、消火栓扳手、水带、水枪和必要的灭火器材等;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公共消防器材点和1处消防水源,人口较多的结合实际增加设置数量。
(四)工作制度:1、居民(村民)防火公约;2、定期检查制度;3、隐患处理制度;4、消防例会制度;5、宣传培训制度;6、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三级网格划分图。经济发达的社区、行政村要按照不小于0.8平方米的规格上墙。
(五)档案资料:1、与责任片区、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2、辖区社会单位底册;3、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保安巡查记录、隐患处置登记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4、消防宣传培训资料;5、消防文件资料汇编。所有资料要统一封面,高标准装订,资料时限为2011年至今。
(六)队伍建设:社区、行政村组建志愿消防队、巡防消防队、保安消防队和消防执勤点(城区大型社区、经济发达的行政村和“城中村”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设立消防宣传服务站,高档社区、大型社区要建成消防体验中心。
(七)宣传培训:在社区(行政村)、辖区主要街道刷写消防宣传标语,悬挂消防宣传条幅;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存放点落实标识化管理;对社区(行政村)、责任片区消防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员、巡防保安队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三、小网格(居民小区、楼院、村组、社会单位等责任片区)
(一)人员组成:以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所有消防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工作职责:巡防队员、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等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督促责任片区内沿街门店设置灭火器、红水桶等基本的灭火器材。
(三)档案资料:1、责任片区社会单位底册;2、隐患排查整治台帐;3、防火巡查检查记录;4、消防宣传培训资料;5、消防文件资料汇编。所有资料要统一封面,高标准装订(或分类存入档案盒内)。
(四)宣传培训:督促责任片区内社会单位、居民楼院悬挂(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牌(标语);对责任片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版权所有:武陟县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兴华路 邮政编码:454950
豫ICP备13022076号-1豫公网安备4108230241088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230001
主办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91-7289502
技术支持:商都互联(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