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金领办〔2021〕7号
武陟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优化地方金融组织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各地方金融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地方金融组织良好发展环境,切实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的毛细血管作用,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我县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金融服务
(一)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发布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和样式等,2022 年年底前实现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许可证电子化,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电子证件。
(二)宣传推介特色金融产品。贯彻落实“万人助万企”的决策部署,引导地方金融组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打造特色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借助省、市金融服务平台向市场主体推介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产品,扩大地方金融组织服务服务客户的广度和深度,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多渠道的融资融物服务。
(三)有序推动信用承诺。在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和变更时,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住所租赁协议、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内容,分别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地方金融组织发起人出资承诺书》。相关信用承诺事项,按照上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承诺事项作实质性核查。
(四)实施监管名录公开。按照地方金融组织名称、注册地、许可证证件号等要素分类,定期在武陟县人民政府武陟金融门户网站对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名录予以更新,同时明确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范围和负面清单。
(五)强化信用信息运用。依托“信用中国(河南武陟)”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互联网+”或其他渠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大数据出具的信用报告。
二、支持业务创新
(一)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来武设立分支。推动县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加快业务创新,及时总结创新业务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将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不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区域服务能力。鼓励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进出口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开展进出口“保险十担保”等业务,根据企业特色创新担保产品形式。
(三)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支持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组建产业链优化提升联合授信体,探索“有效订单即给予担保”的模式。推动银行机构运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提升供应链融资效能。
三、加强金融监管
(一)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责任。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年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相关监管制度,推动建立地方金融组织综合监管机制。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检查、巡查。推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积极配合整治“校园贷”、套路贷、非法集资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环境。
(二)净化市场发展环境。有序推动非正常经营、无证经营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出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河南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清理规范,进一步净化市场发展环境。
(三)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对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到武陟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机构少跑路”。加强与市场监管、银保监、人行、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将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共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部门间联合开展监管工作。
(四)推进信用监管和分类监管。利用武陟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依法依规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地方金融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用监管,落实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要求,落实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有序推进监管评级工作,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诚信经营及风险情况,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金融工作局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的组织领导,主动对接改革牵头部门,提高各项行政审批改革举措的协同性。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工作对接、业务指导,强化上下衔接、内外联动,助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要做好政策解读指导工作,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确保工作人员掌握改革工作的实施要求。要通过多种媒介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透明度,扩大政策知晓度,为地方金融组织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持续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县金融工作局、人行、银保监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从“重审批、弱监管”到“重指导、强监管”的重心转移,研究提出更多创新服务和强化监管的举措,不断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工作标准、减少审批时限,既让申请人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又要守牢风险底线,确保“证照分离”改革落地生根。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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