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9〕9号
武 陟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武陟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武陟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6日
武陟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2月21日向我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我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焦政〔201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河南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切实把督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更加扎实地做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环境保护“闸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武陟建设提供优良环境保障。
二、整改原则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督察问题整改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推进整改。
(二)问题导向,销号管理。对照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能直接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明确措施办法、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做到有事事回应、件件有落实。
(三)复核检查,巩固成效。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适时对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对于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依规查处问责到位;将整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比。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参与整改、监督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五)统筹兼顾,推动工作。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快补齐我县生态环境短板,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切实运用好督察成果。
三、主要目标
(一)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8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二)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坚持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生态环境有效改善。2019年,全县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2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02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市定目标;2个省控、1个市控地表水质量考核断面完成市定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持续达标。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四、整改措施
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7个方面的问题,梳理出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武陟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见附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始终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举全县之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分包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领导分口负责,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攻坚推进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污染防治攻坚的举措落细、工作落实。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体系,细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监督体系
1、完善考评体系。研究和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特点实行差别化考核政策。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使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成为硬指标,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奖惩与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加强监督检查。县各环保督导组密切配合、强化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一拖二”等形式,加强对重点环保项目的督查督办。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强化法规政策支撑。建立健全多层次、宽领域、高标准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严格落实科学决策的制度规定,对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社情民意反映、专家咨询、环境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规违法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高发、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三)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为重点,以打好重点领域专项战役为抓手,持续抓好“六控”,坚持污染减排和质量改善两手发力、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点面结合,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打好煤炭消费减量战役。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加强工业企业用煤管理,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确保完成年度煤炭削减目标。二是打好产业布局优化战役。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大力压减过剩和低效产能,大力开展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布局调整,着力打造绿色制造体系。三是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战役。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城市运输装备,科学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四是打好生态扩容提速战役。大力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大力推进森林武陟建设。按照“以绿荫城”理念,大力建设城市森林和围城森林,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加强林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努力改善全县的生态环境。五是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坚持统筹“油、路、车”协同治理,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主线,建立健全严格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六是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充分发挥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职能,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具体工作标准和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城区清洁效果,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扬尘污染治理水平。七是打好工业绿色升级战役。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六治理、一实施”,即开展非电行业深度治理、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炉窑专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锅炉综合整治、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制度,持续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八是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继续实施以集中供热、“双替代”为主,清洁型煤为辅的清洁取暖政策,大力发展地热能供暖,建立与供暖需求相匹配的供热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80%、70%。九是打好监测能力提升战役。坚持考核环境质量、监管企业排污、提供决策支撑三个导向,构建涵盖全县工业企业、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监控网络,严厉打击数据造假,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十是打好秋冬污染防治攻坚战役。紧盯秋冬季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建立清单准确、措施可行、预报及时、应对有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体系,实施差异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降低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结合四水同治、河长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要求,以持续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水环境风险为底线,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努力早日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一是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二是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持续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任务,开展千吨(供水规模)或万人(供水人口)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三是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推动河湖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整治入河排污口。在2018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水系重大连通工程,推进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整治,加强河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四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农村污水、垃圾,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防控农村改厕后粪污污染,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五是推动共渠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制定共产主义渠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通过抓减排、增容量、促监管、建湿地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改善共渠水质,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2019年,共产主义渠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六是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强废水排污单位监督,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全面完成地下油罐改造任务,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3、坚决打好土壤攻坚战。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按照“履行新职能、全面建体系、持续打基础、着力控风险、创新抓落实”的思路,强化工作指导,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各类保障,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环境保障。全力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耕地。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位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办副主任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对照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涉及多个地方、多个部门的整改事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措施,把握进度,相互配合,推进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排查,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解决行业性、区域性、流域性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三)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的总体要求,严格整改责任制、销号制、复核制、公开制、追究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适时进行调度通报。要实行挂账销号、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根据整改完成情况,适时对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责任追究。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对拖延办理、包庇袒护、对抗调查的,都必须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县环境攻坚办。
联 系 人:石红伟
联系电话:0391—7272828
电子邮箱:wzxgjb@126.com
附件:武陟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武陟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对照焦作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清单,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6类8项。
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1、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现象。焦作市在生态环保工作实施中还存在措施不严格、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领域传导环保压力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使政策效应和执行力层层弱化。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运用严格考核、严肃问责、严格督导等措施,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将生态环保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制并下发《武陟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环攻坚办〔2019〕31号)、《武陟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环攻坚办〔2019〕28号)、《武陟县2019年土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环攻坚办〔2019〕24号),明确目标和任务,严格落实责任。(2)强化考核问责。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等开展考核,层层传导压力。(3)强化督导督办。建立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问题突出的,视情况采取曝光、通报、约谈、问责、挂牌督办等措施。
责任领导:范天运
责任单位: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三管三必须”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2、焦作市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属地政府、工业园区或属于住建部门,还存在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楚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建成投运的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正在建设的第三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明确为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张戊己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三、结构性污染的治本之策尚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3、督察还发现,一些地区存在较多的粗放型、重污染工业企业,武陟县多家耐火材料工艺落后、管理粗放。武陟县仅前牛村一个村就有20多家铸造企业,生产与生活混杂在一起,生产工艺较为落后,污染防治设备十分简陋。
整改目标:举一反三,铸造、耐材等重污染行业“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企业生产行为更加规范,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1)对全县铸造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实施分类管理。有环保手续的企业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完善电炉烟尘、车间粉尘、铸造成型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对物料、生产车间实行全封闭,减少无组织排放,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无环保手续的铸造企业拆除铸造工段,保留机加工,限期补办手续。(2)做好铸造、耐材等行业企业“散乱污”清理整顿工作;开展铸造、耐材等行业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对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达不到要求的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3)严格落实铸造、耐材等行业淘汰标准,支持推动铸造、耐材等企业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标准的落后产能。(4)加强铸造行业备案管理,原则上禁止新增铸造行业产能。实施铸造企业搬迁改造入园。开展铸造行业深度治理,“一达标、两密闭、三到位”。“一达标”即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其中窑炉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两密闭”即生产车间全密闭,落砂、砂处理、电炉生产工序在车间内二次密闭;“三到位”即铸锻、浇筑工序集气处理到位,电炉顶部一次除尘、车间二次除尘到位,铸锻、浇筑(使用树脂砂的)工序VOCs治理到位。
责任领导:张涛、范天运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四、环境质量相对较差的问题依然突出
4、部分河流断面水质较差。温县汜水滩、孟州石井桥等断面水质仍较差。2018年9月,孟州市、武陟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分别排名全省倒数第6位和倒数第1位,其中武陟县因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后10位且水质没有改善,被省攻坚办预警。部分重点区域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断面水质逐步改善,达到2019年省定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1)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在共产主义渠东碑村断面上游实施武陟县共产主义渠湿地工程,建设人工湿地,通过湿地净化功能区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改善水环境质量。(2)制定并下发了《武陟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环攻坚办〔2019〕31号),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攻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3)整治入河排污口。在2018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方案,优先重点对污染负荷较重、排污量较大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4)加快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19年底前建成投用,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5)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监管执法频次,对超标企业依法立案查处。(6)严格落实乡镇办事处的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和监控,严格奖惩、按月兑现。凡承担的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变好一个类别的,加5分;变差一个类别的,扣5分;凡因水环境攻坚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表扬或在主流新闻媒体正面宣传的,每次(篇)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因水环境问题,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或在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每次(篇)分别扣8分、6分、4分、2分。各乡镇办事处采取月考核,考核结果每月通报一次。月考核排前两名的乡镇办事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月考核排后两名的乡镇办事处,分别扣缴3万元、2万元;月考核排后两名的乡镇办事处,在月例会上表态发言;对连续两月排名倒二以内的乡镇办事处,要进行责任追究。(7)坚持四水同治,加快城区水系建设,饮水补源,改善生态和全县水环境。
责任领导:张戊己、范天运
责任单位: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整改时限:2019年底
五、生态环保投入不足、环保保障能力比较薄弱
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滞后于污水增加量。部分区域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小于生活污水产生量,其中,博爱县城镇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存在0.44万吨缺口;武陟县城镇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存在0.76万吨缺口;孟州市城镇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存在1.64万吨缺口。除孟州市新建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外,博爱县、武陟县新的污水处理项目均无实质性进展。
整改目标: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满足污水处理需求。
整改措施:(1)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齐短板,推进提标改造,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加快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缺口问题。
责任领导:张戊己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0年底
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存在巨大缺口。全市共有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除修武与市区共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余五县(市)均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但这些垃圾填埋场投运时间较早,多数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已经接近设计使用年限,存在环境风险。如孟州生活垃圾填埋场2007年投运,设计总库容35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0年,设计日处理能力150吨,现阶段日处理150吨,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武陟生活垃圾填埋场2007年12月投运,设计总库容86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4年,设计日处理能力150吨,因修建城市道路占用该场部分库容,使用年限降低4年,已饱和正在封场。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抓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尽快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标等工作,确保尽快施工。
责任领导:邢大军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整改时限:2020年底
7、除城镇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没有合理的去向,现实中大部分村庄垃圾未外运,村庄内外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严重,部分河流沿线、道路两侧垃圾随处可见。沁阳市西万镇009县道西万石河桥、西向镇前步窑村、解放区灵泉陂村、武陟县宁郭镇小麻村、示范区327国道与020县道交叉口等地附近垃圾成堆,有关部门对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熟视无睹。
整改目标:按照“五有标准”(有齐全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和“一个目标”(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要求,全面达到省定垃圾治理工作目标。
整改措施:(1)全面普查各乡镇办事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情况,建立详细台账,监督各乡镇办事处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个整改销号。(2)探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四级环卫体系,实现“统一保洁、统一收集、统一运转、统一处理”一体化运作模式,确保达到省定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目标。(3)明确农村垃圾治理责任人,县、乡(镇)、村三级主要领导亲自主抓,相关部门协同,乡镇直接组织,行政村主办,农村居民充分发动,全员参与,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责任领导:张杰
责任单位:县人居办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六、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8、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焦作市一些型煤生产企业煤质超标,甚至采购洗煤产生的煤灰和煤泥作为生产混料,以次充好。”对此,虽然焦作市已经采取了整改措施,但督察组检查时仍然发现,在一些乡镇市场上存在一些公开或隐蔽销售洗煤煤泥的现象,给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的彻底整改造成隐患。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督察组在焦作市武陟县随机抽查5个工地,个个扬尘严重。”截至督察组下沉到武陟县时,中央督察组指出的5个工地确已整改到位,但是抽查其他施工工地,发现扬尘管控仍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目标:举一反三,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开展现场督查、核查验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暗访、后督察等,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加大案件督办力度,提高案件整改质量。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督办,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核查评估销号制度,通过县级自验、部门分口验收、县级抽验等方式,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加强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2)加强煤质质量管控,严格检验标准,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产品开展检验,采暖季每家企业每月抽检不低于两次,对检验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格依法处罚。建立原料、辅料、数量可倒查、追溯机制,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原煤、辅料采购使用的过程监管,坚决杜绝生产企业购买、使用褐煤、洗中煤、煤灰煤泥等低质、劣质煤作为洁净型煤原料、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制定洁净型煤能力建设日常检查监管方案,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配送网点督导检查,规范提升洁净型煤能力建设水平。(3)对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依法予以处罚。(4)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通报一批、曝光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的原则,进行处罚追责。
责任领导:张涛、张戊己、范天运
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县燃煤散烧治理办公室、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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