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12月11号下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王和庆来到三阳乡,宣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在该乡召开的党员干部会上,王和庆指出,《条例》的施行,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领导一切这一根本原则,同时也对党支部建设和农村党组织建设提出了很明确的具体要求。我们一定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力求学深学透,落到实处,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在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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