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8〕29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查清全县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全面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一)调查的目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在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全面掌握和细化土地利用基础数据,了解详实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需要;更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实施。
(二)调查的意义。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县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总体状况,查清县域内各类土地的权属、数量、结构和分布,是准确研判土地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程度和科学规划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实现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重要依据,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的根本保障,是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战略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措施,对于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的目标和任务
(一)调查目标。第三次土地调查依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和省、市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充分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利用两年时间全面查清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准确掌握各类土地数据。建设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对全县土地利用状况和变化状况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满足县、乡两级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科学决策以及落实各项土地管理措施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国家制作下发的遥感影像工作底图为基础数据源,应用遥感、监测、GIS、互联网等技术,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耕地数量、分布、构成,对存在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和管理属性多重标注,更新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状况。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县级土地基础数据库,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快速更新机制。
三、时间要求
按照第三次土地调查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2018年3月全面启动调查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至2020年,完成全县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4月,开展第三次全县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技术细则制定、经费预算编报等;全面部署土地调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动员宣传;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先行示范工作。
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完成土地调查任务,完成县级核查,配合完成省、市级核查,并按照省里要求开展统一时点数据汇总、变更,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2019年6月,进一步完善成果,按时向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上报。
2020年,待国务院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省、市级调查成果信息发布后,组织县级调查成果的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武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技术标准、规范,由县领导小组制定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技术方案。选择技术力量强的作业队伍,加强对土地调查人员的培训,确保合格的人员承担土地调查任务。
(三)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核定土地调查经费,编制支出预算。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县财政部门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确保成果质量。保证土地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土地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调查中获取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守秘密。
(五)加强成果应用。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将作为核定我县实际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土地管理工作应以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未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土地不得流转。
(六)实现成果共享。第三次土地调查进程中形成的调查成果,可随时应用于宏观调控和各项管理。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经公布后,土地调查相关成果由各部门共享,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作用。同时,通过成果集成,满足科学研究、社会公众等对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需求,实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附件: 武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8年5月8日
附件:
武陟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戊己(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东圃(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城建办主任)
张兴文(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尔曦(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 明(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申志强(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武晓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麦利(县水利局副局长)
段红梅(县农业局副局长)
吴俊国(县统计局副局长)
郭松战(县林业局副局长)
任玉强(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千 辉(木栾办事处副主任)
郭永战(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 飞(木城办事处副主任)
杨冬成(龙源办事处副主任)
李东方(三阳乡副乡长)
于有生(小董乡党委副书记)
张海战(大封镇副镇长)
孟文清(西陶镇党委副书记)
焦小波(大虹桥乡纪委书记)
任国梁(北郭乡副乡长)
范新亮(嘉应观乡纪委书记)
王 乐(詹店镇副镇长)
魏永军(乔庙镇党委副书记)
王金涛(圪垱店乡纪委书记)
何 涛(谢旗营镇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王新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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