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进农村乡村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验收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二、考评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豫财贸〔2014〕99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14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5〕54号)等文件精神和《武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三、考评方式
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与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评分。
四、建设要求
(一)硬件要求(40分)。
服务站按照市场化持续运营的原则,建设面积40-60平方米,配备电脑、液晶显示屏、沙发、茶几、储物柜、无线路由器、背景墙、物流分拣货架、工作流程上墙、服务内容上墙、电商信用评价上墙、市场流通监管制度上墙、运营一年以上,经营效果良好、门头标识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字样。
(二)软件要求(60分)。
有一名以上网络导购员、有完整的物流配送记录和销售记录、具备线下体验、基本仓储配送;能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取送快递、当地产品推介宣传、信息发布等服务以及更多医疗、金融、娱乐、生活等便民服务。
五、评分要求
按照建设要求将验收评分标准设定为三个等级:70分以下为不达标级水平,70-90分为达标级水平,90分以上为示范级水平,达到了达标级水平以上,可享受政府建设服务站点扶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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