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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时间:2017年11月08日    点击量:1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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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武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大司马村北(原新洛路东侧)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7489.26万元,建设日处理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及水解酸化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污泥泵房、深度处理提成泵房、高密度沉淀池、转筒式精密滤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所、综合楼等,厂外敷设污水收水管道40km。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方挖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为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措施,以便有效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等)及生活污水。

3)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已较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注意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施工场所的是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也会消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也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断瓦、废气混凝土和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等,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均拉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处理。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废气为各污水处理工艺单元及污泥处理单位产生的恶臭气体,其是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胶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的,主要在格栅、进水泵站、生物反应池及污泥处理等部分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NH3H2S等。工程营运期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敏感目标的大气环境功能等级。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段产生的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可通过厂内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工艺废水可通过厂内管道排入格栅前的集水井,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设备运行的噪声,包括各类生产用泵、鼓风机、污泥脱水机等,操作中采取必要的减震措施后,做到噪声达标排放,已确保良好的生活和疗养环境。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其中生活垃圾属一般废物,送往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经处理过的污泥达到填埋要求后同栅渣、沉砂一起运往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填埋处理。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废气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5二级标准要求;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标准、《建筑施工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污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方式:13608495592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汇大厦A907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63827552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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