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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黄(沁)河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职责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点击量:1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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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首长职责
  贯彻防汛抗旱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令,全面部署本地区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组织落实黄(沁)河防汛抗旱宣传发动、队伍组建、物料筹集、河道清障等工作,督促完成防洪除险加固工程和水毁工程恢复,保证汛前本辖区内工防和人防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督查制度,组建黄(沁)河防汛抗旱督查组,适时对黄(沁)河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组织制订防洪预案。一旦发生洪水,立即启动防洪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工程抢护、迁安救护等工作。洪灾发生后,及时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卫生防疫、恢复生产及灾后重建工作。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防汛准备、防洪预案实施和抗洪抢险指挥调度。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主要防洪抗旱工程;负责指导城市防洪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制定县防汛工作方案,主要内涝河道的调度运用计划,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布执行;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主要内涝河道等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通讯设施建设计划及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审批。
  (二)河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黄(沁)河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黄(沁)河防汛工作;负责黄(沁)河防洪工程、应急度汛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制定黄(沁)河防汛预案、工作方案;负责提供黄(沁)河雨情、水情、洪水预报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黄河专业防汛队伍管理和调度,负责群众防汛队伍技术指导;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设备管理、储备和调度,提出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意见;负责各类工程险情抢护方案制定,进行抢险技术指导;负责制定黄河滩区蓄滞洪运用预案,协助政府做好检查、督促落实;做好引黄沁供水工作。做好黄河专用通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黄河堤顶道路硬化与维护,加强黄河防汛工作宣传教育。
  (三)发改委:负责拟订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防汛工程、防汛抢险物资的计划安排。
  (四)财政部门:负责防汛抗旱及蓄滞洪区、黄河滩区运用补偿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协同县防汛办公室做好特大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气象部门: 负责及时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气象情况和气象分析资料,为防汛决策服务;负责提供实时雨晴及灾害天气等气象情况。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和水上浮动设施的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负责浮桥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负责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保证公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需用车辆的及时调配;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意见,为防汛车辆提供方便,免征过路过桥费。
  (七)民政部门:负责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负责遭受洪涝及严重旱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组织协调黄河滩区、蓄滞洪区运用时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配合县水利局、财政局及地方政府做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及群众生活救济工作。
  (八)公安部门: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交通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协助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砂、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通讯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疏通抢大险时和迁安时的道路,确保各种车辆的畅通。
  (九)卫生部门:协助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医疗救护措施;负责抗洪抢险中伤员的安置、救护及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十)农业部门: 负责掌握农业洪涝灾害情况和对减轻农业灾害的客观指导;负责组织恢复农业生产和灾后工作;负责河道内渔船、水面养殖的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供销、物资部门:负责全县备用的防汛草袋、锨、镐、锤、绳、芦席等物资的组织储备,遇紧急抢险时,负责上述物资的筹集和调运。
  (十二)团委: 负责动员、组织全县共青团员,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
  (十三)电力部门:负责所辖电站、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负责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抗旱、抢险、重点防洪度汛工程的电力供应和运行安全;加强电力微博通信的检修管理,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制定应急供电保障方案,做好应急供电保障工作。
  (十四)通信、邮政部门:负责所辖通信及邮电设施的防洪安全;制定非常情况下的通信保障预案,保证防汛通信需要;做好固定、移动通信及邮政设施的检修、调试,保证话路、邮路畅通,汛期优先为防汛服务,保证防汛需要。
  (十五)新闻宣传单位: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的新闻媒体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十六)驻地部队、人武部: 负责制定全县民兵参加防汛抢险的方案,遇大洪水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民兵参加抢险,起到先锋和突击队的作用。
  (十七)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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