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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5〕55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20日    点击量: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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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5〕55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
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陟县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5日

 


武陟县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
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2014年,我县开展了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取缔了一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但近期,又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威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切实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5〕118号)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县实际,决定在11月5日—12月5日期间,开展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整治全县范围内企业或个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彻底消除我县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并持续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有效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责任主体,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取缔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联合行动。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互联共享,启动联动惩戒机制,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并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
  (三)务求实效。专项行动涉及全县各乡镇、办事处,点多面广,整治的非法加油站点隐患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依法行政,并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拆除和抽油等强制措施,确保快速有效、安全稳定地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工作实施
  11月5日—12月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深入到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加油站(点),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公众参与监管的激励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带来的社会危害并积极参与举报、监督,督促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加油站(点)主动拆除设施、设备;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完善对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加油站(点)立案调查、告知、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手续。
  四、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
  负责全县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依法在职责范围内查处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非法经营成品油的企业(个人)行为。
  (二)县工商局
  负责依法在职责范围内查处无照无证从事非法经营成品油的企业(个人)行为,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告知相关审批或行业主管部门。
  (三)县安监局
  负责依法在职责范围内查处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成品油的企业(个人)行为,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按规定予以处罚、追究责任。
  (四)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查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企业(个人)的违法占地行为,对非法擅自占用土地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恢复土地原状。
  (五)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营运的违法行为。
  (六)县公安局
  负责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和涉嫌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七)县消防大队
  加强对加油站(点)危险物品储存,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火源管理等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八)县电业部门
  负责依法切断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供电线路,并加强监管,不得再为其供电。
  (九)中石化
  加强成品油经营环节的资质、凭证的审查和管理,不得向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非法加油站(点)供油;在集中整治期间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强制拆除加油站(点)现场的设施设备、抽油等安全技术工作,为强制执行提供拆除工具、专业运输车辆。
  (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机关干部、工商、派出所、土地、电力等职能站所,从快从严从重坚决打击辖区内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武陟县集中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落实,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全力安排部署此次行动,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二)及时上报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相关部门,要于12月2日前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含: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辖区内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站(点)分布情况;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动成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做好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将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成立督导组,工商局负责县东片督导(包括:圪垱店乡、嘉应观乡、龙泉办事处、木栾办事处、乔庙乡、谢旗营镇、詹店镇);安监局负责沁北片督导(包括:木城办事处、龙源办事处、三阳乡、小董乡);商务局负责沁南片督导(包括:北郭乡、大虹桥乡、西陶镇、大封镇),督导期间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非法经营成品油企业自查自纠行动不力的乡镇、办事处及县直相关部门,县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根据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形成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监管长效机制,严防反弹,确保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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