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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2015〕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26日    点击量: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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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陟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
实施意见
(2015年10月11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豫政〔2015〕3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焦政〔2015〕4号)和《焦作市爱卫会关于印发焦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焦爱卫〔2015〕16号)精神,深入开展我县爱国卫生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为原则,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以不断改善城乡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美丽武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具体目标责任分工见附件)
到2015年底:
——完成80%村庄的综合整治;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办事处及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38%;
——办事处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2%;
——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60%;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2%;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90%;
——具备条件的县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完成全县境内国道、省道的环境卫生整治。
到2020年底: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0%;
——省级及以上卫生乡镇数量提高到全县乡镇总数的40%;市级卫生乡镇实现全覆盖;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95%;
——办事处及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达到“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要求;
——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具备条件的乡道、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无堵塞;
——完成全县境内国道、省道的环境卫生整治。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城镇创建等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乡接合部等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运营。加强对城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的管理,积极引导支持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村庄开展废弃物分类收集,在搞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交通便利且距离较近的村庄垃圾应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进行集中处理,大力发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随意焚烧。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严格活禽市场准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以雾霾频发地区为重点,坚持源头管控,狠抓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综合治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群众开展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等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卫生城镇创建是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要搞好综合协调,形成住建、环保、交通、农业、工商、食药、卫计等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办事处要因地制宜地科学制定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量力而行开展创建工作,避免“形象工程”等问题。要加大投入,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从治本上为搞好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加强对卫生乡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改进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退出机制,提高卫生乡镇创建质量。要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破解乡镇卫生管理难题,对卫生乡镇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要注重发挥卫生乡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等细胞工程的创建活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推动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营院,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三)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根据我县实际,农村户厕改造样式应以水冲式(具备完整排污处理设施)、三格化粪池式样、双瓮漏斗式和三联沼气池式为主。要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降低成蝇密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强已改厕所后续服务和管理,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和管理卫生厕所,发挥好改厕工作的社会效益。要加大对改厕工作的资金投入,把农村改厕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沼气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合理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
(四)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进行监测调查,有针对性的开展“鼠、蟑、蚊、蝇”消杀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预防控制设施,防止肠道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广泛宣传教育,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管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
(五)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沿街单位及门店电子屏幕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健康教育的内容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六)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全县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特别是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在城镇及产业集聚区周边,积极采取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地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要统筹解决好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逐步实现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七)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指导个人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结合群众喜闻乐见、有益健康的健身操、广场舞、曲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
(八)发挥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独特优势,及早动员部署,调动各方力量,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坚持群防群控,发挥乡镇办事处、村街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同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大型活动卫生防疫保障等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组织开展环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改革创新。适应新的形势,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爱国卫生法律法规,将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在城乡开展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守法。创新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要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依法依规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重点解决1—2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办事处是爱国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爱卫办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方案,明确阶段性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新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武陟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当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新机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强化财政保障。进一步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三)做好宣传动员。根据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特点和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艰巨繁重的实际,切实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要发挥好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建立宣传栏、组织培训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结合开展健康教育,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要注重培育典型,利用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进行示范,增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要注重理念、方式和手段的创新,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的新颖性、趣味性,使群众喜闻乐见,促进全民参与。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对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工作实行全面督导和专项督导。全面督导由县爱卫办负责,专项督导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日常考评、巡查、奖惩等机制,及时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将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认真梳理,积极改进,推动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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