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获评模范县持续加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国土资源部将对获评模范县进行复核。按照《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复核委托调查测评的通知》,“公众参与规划调整和修改情况” 、“规划信息公开情况”、 “公众满意度”“社会认知度”4项公众参与性指标将进行网上调查测评,请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
测评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10月30日。
联系方式:0391--727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