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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5〕24号 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23日    点击量: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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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5〕24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焦政办〔2015〕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2005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厘清执法责任,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初步建立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评体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还存在着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违法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这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相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出了具体部署。因此,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豫政办〔2015〕42号和焦政办〔2015〕44号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的修订梳理工作
  修订梳理执法依据,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现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9类行政职权的依据进行全面梳理。
  修订梳理执法依据要在县政府和县行政执法部门历年公布的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梳理修订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权、种类、范围和具体行政执法事项。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修订梳理公布的执法依据,把本部门的法定职权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尽快形成有利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分工合理、配合协调、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职权配置体系。要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要求,依法确定执法部门责任、内设执法机构(执法岗位)责任、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应当承担的违法责任,建立权力对应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
  三、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执法任务流程化、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运行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制度。
  (一)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16年1月1日起要启用新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5号)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各项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结合全县“依法行政培训月”活动,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对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发放新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同时,新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核发之后,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查询系统,并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实行动态监管。
  (二)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修订梳理的执法依据,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结合执法实践,制定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探索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记录、跟踪、监控,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有关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主动监督意识,强化政府监督力度,严格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一系列监督工作制度,切实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增强监督实效。
  (一)加强政府监督检查。县政府将重点监督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进一步完善和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检查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结果公开等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完善专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依法及时查处执法违法行为。
  (二)加强部门内部监督。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告知制度、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等内部制约制度,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滥用行政执法权力。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要主动予以纠正,并依法作出调查处理。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各有关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及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通过回访行政管理相对人、聘请社会监督员、委托第三方开展外部评议等方式,创新接受外部监督形式,全过程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县政府法制办要按照县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内容,重点围绕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各有关单位进行评议考核。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单位内部评议考核方案,加强对内设机构(或下属二级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考核。
  各有关单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并在年度内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对不上报工作方案和不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部门,在县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扣去相应分值。
  六、强化督查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的法制机构要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工作,注意学习和掌握相关内容,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推进方案,抓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评议考核、经验推广、督导检查等工作。县编办和县政府法制办要做好确定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权,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县监察局要做好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依法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法定权限,配合做好表彰先进及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强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注重改革创新,探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思路、新方法,逐步建立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将每年对各有关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有关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各有关单位处理内部执法违法敷衍塞责、不主动、不及时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作出处理。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有关单位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年11月30日前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责任追究情况。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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