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为加强县城建房管理,规范建房行为,遏制违法用地,木城办事处坚持“四原则”,有效地防控辖区建房违法行为,将违法建设的苗头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坚持符合规划原则。按照城乡一体发展的要求,高起点、高质量科学编制县城和村庄规划。农村村民建房必须服从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数量和规模,实现城乡规划“一盘棋”,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发展新格局。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农村村民建房要坚持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合理用地的原则,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引导和鼓励农民由村庄向县城、一般村向中心村、小自然村向大自然村集聚。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改进农村建房模式,推行新农村集中建房,控制独立式住宅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本着经济、适用、美观、安全的原则,加快推进危房改造解困工程,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是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村庄和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批地、再建设”的原则,按程序规范审批农村个人建房。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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