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环境保护局
办理对象:企业
事项类别:服务类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
办理条件:
1、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3、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4、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提交材料:
1、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4、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7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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