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环保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环保局
办理对象:企业或组织(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困难企业、重点企业、私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
事项类别:许可类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办理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2、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出具《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地点:武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8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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