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 武陟县气象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 武陟县气象局
事项类型: 许可类
办理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378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办理条件: 1.建设工程项目在焦作市五城区范围内; 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3.前置条件: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取得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提交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原件)2. 总规划平面图(即详规图或现状图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 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4.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纸质图原件或电子最终版)5.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原件,由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并加盖该技术机构印章。)6. 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若使用产品尚不明确可暂不提供)7.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原件,涉及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时,应提交该报告)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综合管理科审核、审批——窗口出证办结
证照或批准文件:证照名称:《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办公地点: 武陟县气象局 地址:武陟县朝阳一路东段路南
受理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受理 地址:武陟县兴华路中段路北。
领证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窗口)地址:武陟县兴华路中段路北。
联系电话: 0391-631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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