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 武陟县气象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 武陟县气象局
事项类型: 许可类
办理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378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办理条件: 1.建设工程项目在焦作市五城区范围内;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3.前置条件: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提交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页与页之间加盖骑缝公章)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涉及专业防雷工程,应提交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资质证、施工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4.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件,由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5.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防雷产品主要指用于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接闪器、电涌保护器等产品)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综合管理科审核、审批——窗口出证办结
证照或批准文件: 证照名称:《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办公地点: 武陟县气象局 地址:武陟县朝阳一路东段路南
受理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受理 地址:武陟县兴华路中段路北。
领证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窗口) 地址:武陟县兴华路中段路北。
联系电话: 0391-6313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