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对象:企业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1、特种设备必须是有资质单位生产,附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监督检验证明;2、特种设备必须是有资质单位安装并检验合格,附带安装监督检验合格证明;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合格,附带作业人员证书;4、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提交材料:1、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如办理锅炉事项含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2、安装质量证明书;3、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报告;4、使用单位作业人员资格证、水质化验员资格证;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15-30元/证 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法定期限:5-30个工作日
对于1次申请登记数量在10台以下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对于1次申请登记数量在10台以上50台以下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1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
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承诺期限:3-2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企业申请---局特监股---审查有关资料---是否合格(否,指出问题修改)---是,上网处理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打证盖章---发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办理地点:武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监股 兴华路269号
联系电话:720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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