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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27日    点击量:1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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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武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行政管理工商局 

办理对象:合伙企业

事项类型:许可类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办理条件: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并由清算人员对本企业财产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应当在十五天内向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提交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 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受理人审查受理---审核人员审核---注销(以上事项均在武陟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  

证照或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武陟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9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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