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行政管理工商局
办理对象:合伙企业
事项类型:许可类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提交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经营场所证明:
(六)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 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 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受理人审查受理---审核人员审核---发照(以上事项均在武陟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
证照或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武陟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9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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