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行政管理工商局
办理对象:营业单位
事项类型:许可类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具体登记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提交材料: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2、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 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 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受理人审查受理---审核人员审核---发照(以上事项均在武陟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
证照或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武陟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9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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