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林业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
办理对象:企业(组织)、个人
事项类别: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办理条件:
具有合法的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资格;
2、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合法。
提交材料:1、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驯养繁殖地基本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地点、价格、引进方式(分野外种源或人工繁殖种源)物种来源证明等;
4、可行性报告或总体规划。
收费依据和标准:人工驯养繁殖动物资源保护费免收
法定期限:二个月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勘验——上报
办理地点:武陟县兴华路065号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727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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