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站!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公民办事

司法公正 您的位置: 公民办事 -- 司法公正
批准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的申请办理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点击量:14209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办理主体武陟县司法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司法局

办理对象社区矫正人员

事项类别:审批管理类

办理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符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变更居住地相关规定

提交材料日常监管记录、村居社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书面申请→司法所签署意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受理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反馈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审核→批准后,通知司法所司法所通知申请人

地点武陟县社区矫正中心

联系电话0391——7269331

版权所有:武陟县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兴华路 邮政编码:454950
豫ICP备13022076号-1豫公网安备4108230241088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230001
主办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91-7289502
技术支持:商都互联(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