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理对象:企业、个人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六、七、八、九条、第十二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河南省文化厅文件豫文市<2010>14号。
办理条件:无
提交材料:1、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组织机构和章程;
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法人身份调查函);
5、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10、关于参与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安装维护工作的确认函、VOD授权书;
11、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公示-下发决定-上报市局领证-发证
办理地点:武陟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文广局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7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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