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站!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公民办事

医疗卫生 您的位置: 公民办事 -- 医疗卫生
放射诊疗许可办理指南
来源:    点击量:14819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办理主体:武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对象:对武陟县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  《河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办理条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交材料: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4、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包括防护设施、个人、患者防护用品);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5、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和人员名单;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方案、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的,应当提供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的处理方案;6、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资料、放射卫生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7、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说明:申请材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复印件应和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8、提交原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环保部门核发的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25天。
承诺期限:20天。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卫生监督所审核与现场勘验——卫生监督所主管所长(郝晓黎)复审批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出证办结
办理地点:武陟县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91-7272103

版权所有:武陟县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兴华路 邮政编码:454950
豫ICP备13022076号-1豫公网安备4108230241088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230001
主办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91-7289502
技术支持:商都互联(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