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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床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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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武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对象:无床位医疗机构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款。
办理条件:
1、村卫生室:①符合河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②人员具备乡村医生以上资质.
2、申请在县城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经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③具有当地城市户口;④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3、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集体卫生所服务功能比较完善、能够满足群众初级卫生保吉安需求的,其所在地和辖区内不另设私人诊所;老少边穷缺医少药地区的乡镇和村,可根据群众实际需要设置1-2个私人诊所,但申请设置的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医师资格并连续从事医疗临床工作3年以上;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医学院校的毕业文凭,连续从事医疗临床工作3年以上;③经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连续从事医疗临床工作5年以上;④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连续从事医疗临床工作3年以上。具有乡村医生证书的人员只准在行政村执业行医。
提交材料:1、设置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包括名称、人员、设备、诊疗项目等情况);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30天。
承诺期限:20天。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向辖区卫生院提出申请---卫生院初审合格后报卫生局---卫生局审查合格后发给《设置审批书》---实地勘验合格后发给《医疗机构许可证》。
办理地点:武陟县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91-727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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