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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点击量:1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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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

办理对象:个人、企业

事项类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1995年1月1日实施。

住建部第6号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2011年2月1日实施。

住建部第6号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2011年2月1日实施。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降低住房以外房产交易手续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825号,2006年1月1 起日执行

办理条件:对申请的符合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进行备案。

提交材料:租赁当事人到中心房管窗口申请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审查以下资料:

1出租方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能证明产权的有关证件;《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身份证;如果产权是单位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如房屋有共有人的,产权人应提供共有人出具同意租赁的书面证明;房屋转租的应提交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房屋所有权已设定抵押的还应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具结书。

2承租方提交:承租人身份证;如果是单位的应提交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1995年1月1日实施。

住建部第6号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2011年2月1日实施。

住建部第6号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2011年2月1日实施。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降低住房以外房产交易手续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825号,2006年1月1 起日执行。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租赁所受理-租赁所承办-租赁所办结

办理地点:武陟县兴华东段108号房产管理中心租赁所

联系电话:0391-720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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