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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房地产一般抵押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点击量:1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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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

办理对象:个人、企业

事项类别:核准房地产一般抵押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六十二1995年1月1日实施。

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八十八条,2008年7月1日实施。

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2008年7月1日实施

 焦政[2009]2号。

办理条件:为符合房地产抵押登记条件的房地产进行抵押的核准

提交材料: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一般抵押登记须提交: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独家小院)原件;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企业抵押登记需提交:1、登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原件;4、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5、抵押合同;6、主债权合同;7、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同意抵押的证明;8、公司章程;9、国有资产、集体所有房产的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10、其他必要材料。

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他项权证书4、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4.2.1.3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他项权证书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5、其他必要材料。

4.2.1.4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4、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主债权合同;6、抵押合同;7、职工代表大会或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8、其他必要材料;

4.2.1.5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他项权利证书;4、证明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住宅房屋抵押每件收取登记费60元;其他房屋抵押每件收取登记费400元;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中心窗口接件-抵押所窗口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办结-中心窗口发证

办理地点:武陟县兴华东段108号房产管理中心抵押所

联系电话:0391-720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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