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派出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派出所
办理对象:公民
事项类别:死亡
办理依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条件:无
提交材料:
(一)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
(二)本人《居民户口簿》。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当场办理。
承诺期限:当场办理。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申请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派出所应当场审核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办理地点:派出所
联系电话:
嘉应观派出所 7685739
詹店派出所 7591771
北郭派出所 7431741
三阳派出所 7462745
圪垱店派出所 7529268
西陶派出所 7562110
谢旗营派出所 7611110
龙源派出所 7206251
龙泉派出所 7288901
乔庙派出所 7661516
木栾派出所 7289559
大封派出所 7513110
木城派出所 7276110
小董派出所 7448998
大虹桥派出所 75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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