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站!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公民办事

户籍办理 您的位置: 公民办事 -- 户籍办理
户口变更更正办理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点击量:14513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办理主体:派出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

办理对象:公民

事项类别:变更

办理依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条件:无

提交材料: 

一、变更姓名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学龄前儿童变更姓名由公安派出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其它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二、更正出生日期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

三、变更民族成份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当场办理、需派出所审批的十个工作日、需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二十个工作日、需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三十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当场办理、需派出所审批的十个工作日、需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二十个工作日、需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三十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派出所

联系电话:

嘉应观派出所      7685739

詹店派出所        7591771

北郭派出所        7431741

三阳派出所        7462745

店派出所      7529268

西陶派出所        7562110

谢旗营派出所      7611110

龙源派出所        7206251

龙泉派出所        7288901

乔庙派出所        7661516

木栾派出所        7289559

大封派出所        7513110

木城派出所        7276110

小董派出所        7448998

   大虹桥派出所      7541030       

版权所有:武陟县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兴华路 邮政编码:454950
豫ICP备13022076号-1豫公网安备4108230241088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230001
主办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91-7289502
技术支持:商都互联(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