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派出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
办理对象:公民
事项类别:变更
办理依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条件:无
提交材料:
一、变更姓名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学龄前儿童变更姓名由公安派出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其它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二、更正出生日期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
三、变更民族成份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当场办理、需派出所审批的十个工作日、需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二十个工作日、需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三十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当场办理、需派出所审批的十个工作日、需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二十个工作日、需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三十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派出所
联系电话:
嘉应观派出所 7685739
詹店派出所 7591771
北郭派出所 7431741
三阳派出所 7462745
圪垱店派出所 7529268
西陶派出所 7562110
谢旗营派出所 7611110
龙源派出所 7206251
龙泉派出所 7288901
乔庙派出所 7661516
木栾派出所 7289559
大封派出所 7513110
木城派出所 7276110
小董派出所 7448998
大虹桥派出所 75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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