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派出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派出所
办理对象:公民
事项类别:立户分户和并户
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条件:无
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当场办理。
承诺期限:当场办理。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办理地点:派出所
联系电话:
嘉应观派出所 7685739
詹店派出所 7591771
北郭派出所 7431741
三阳派出所 7462745
圪垱店派出所 7529268
西陶派出所 7562110
谢旗营派出所 7611110
龙源派出所 7206251
龙泉派出所 7288901
乔庙派出所 7661516
木栾派出所 7289559
大封派出所 7513110
木城派出所 7276110
小董派出所 7448998
大虹桥派出所 75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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