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民政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民政局
办理对象:救助对象按规定就医治疗的
事项类别;服务类事项
办理依据:《焦作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焦民〔2008〕147号)
办理条件:救助对象按规定就医治疗的
提交材料: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据、诊断书、住院证及相关证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20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救助对象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定点医院根据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按照相关比例进行同步结算——定点医院定期将报表报县民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定点医院垫付的资金从账户上划拨到定点医院
办理地点:武陟县民政局医疗救助中心(兴华路28号)
联系电话:0391-729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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