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站!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公民办事

入伍服役 您的位置: 公民办事 -- 入伍服役
退伍军人、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和无工作单位的民兵、民工伤残评定及调整伤残等级审核办理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点击量:13955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办理主体:武陟县民政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民政局
办理对象:退伍军人、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和无工作单位的民兵、民工
事项类别:服务类事项
办理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办理条件:具有本县户口的
提交材料:1、个人申请书;2、医学鉴定书;3、主管单位的报告;4、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20日
承诺期限:20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县民政部门审核档案、调查报告、市级以上医学鉴定书、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省级民政部门审批、资料归档
办理地点:业务科室受理
联系电话:0391-7280765

版权所有:武陟县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兴华路 邮政编码:454950
豫ICP备13022076号-1豫公网安备4108230241088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230001
主办单位: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91-7289502
技术支持:商都互联(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