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对象:个人
事项类型:许可类事项
办理依据:《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办理条件:由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
提交材料: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并发症申请鉴定表》二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
4、结婚证;
5、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
6、节育手术证明、病案资料、医疗记录、住院结果。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自收齐鉴定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受理、初审(1天)→审核鉴定(27天)→核发意见(2天)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行政相对人持相关材料到中心窗口→初审受理→审核鉴定→将意见反馈行政相对人并上网登记
办理地点:武陟县兴华路65号便民服务大厅二楼计生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72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