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主体: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 武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对象:个人
事项类型:许可类事项
办理依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办理条件: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要求生育的
提交材料: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5张;
6、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受理、初审(1天)→张榜公示(7天)→核发证件(2天)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行政相对人持相关材料到中心窗口→审核受理→发证或将意见反馈行政相对人并上网登记
办理地点:武陟县兴华路65号便民服务大厅二楼计生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7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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