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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2015〕5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12日    点击量: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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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2015〕5号


武 陟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5年4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公正执法的理念,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武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县政府决定自2015年至2017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从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入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高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我县建设新型中等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要求,在法律规定的实体及程序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滥用或超越职权,履行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一)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具体内容:1、行政机关依法成立时合法取得的权力;2、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特别授予的权力;3、有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委托的权力。
  (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具体内容:1、行政机关、组织及其成员超越其所拥有的职权范围,所作出的行政行为;2、行政机关、组织及其成员违反法定程序和行为方式,所作出的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组织及其成员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行政行为。
  要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基本实现如下目标:
  ——2015年,行政执法规范年。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厘清部门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针对当前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规范涉及民生、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度,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
  ——2016年,行政执法责任监督年。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监督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内部层级监督力度,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2017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年。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年活动,对各级、各部门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系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严格规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初步形成“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为我县打造新兴中等城市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行政执法依据、主体梳理和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根据各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结合梳理的行政执法依据,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行政执法依据和主体,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均应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县政府法制办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不定时审查,并根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监督检查情况作出暂扣、吊销或其他处理。
  (二)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执法程序。行政处罚领域重点完善四项内部制约制度。一是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凡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中确定一名执法人员担任主办人,由其对案件质量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不因此免除相应法律责任。二是完善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经本部门法制机构法律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罚决定。三是严格执行处罚告知听证制度,各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依法制作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向当事人告知本部门拟做出的处罚种类、处罚裁量标准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时间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认真听取、记录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未依法履行处罚告知听证的,处罚决定不成立。四是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各部门对于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相当的案件,可以作为同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参照,在特殊情况下经充分说明理由,可以作出例外裁量,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发生。
  (三)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工作。一是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将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和年终评议考核相结合,增加年度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在年终评议考核中的分数占比,逐步将对规范执法制度制定的考核转向对行政执法实施结果的考核。二是积极推行多元化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对于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执法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县监察局、法制办在继续做好年度案卷评查、现场执法检查、个案指导督查等工作基础上,尝试通过召开执法对象座谈会、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投诉电话等方式扩大执法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三是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有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单位,根据后果严重程度或影响恶劣程度,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理;对有关执法人员,视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保障复议申请受理规范化。县政府法制办要按照省市要求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依法应当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事项,要告知申请人依法解决的途径。二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注重行政复议答复质量,审理案件既要重视合法性审查,又要重视适当性审查;既要重视实体性问题审查,又要重视程序性问题审查。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坚决做到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赔偿的确定赔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进复议决定履行规范化。行政复议决定,要明确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责任人,要加强对被申请人履行复议决定情况的监督,建立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责令限期履行、复议决定履行问责等制度,督促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树立良好执法队伍形象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以强化对本单位和本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关系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和每个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尽职尽责,把意见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该项工作取得成效,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日常指导和检查,做到“指导到位、督查到位、落实到位”。2015年至2017年每年12月底前,县行政执法规范化领导小组将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对各有关部门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通过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验收未通过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员由监察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 1、武陟县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武陟县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doc           

                 3、武陟县行政执法规范年责任目标考核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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