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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7〕8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城北重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02日    点击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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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武陟县城北重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228日

 


 

 

武陟县城北重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8号)和《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陟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72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武陟县城北重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工业园区环境为目标,突出整治重点,细化量化目标,严格奖惩机制,实施“扬尘污染整治、园区环境治理、运输扬尘整治、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焚烧治理、错峰生产”等七项环境整治工程,全面实现区域道路无破损,裸露黄土全面实现绿化或硬化,工业企业要达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物料堆场落实仓储(建成区范围内)或防风抑尘墙、物料运输车辆进出企业全面冲洗等整治要求,建立完善园区污染管控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扬尘污染整治

1、强化道路扬尘治理。一是对韩电公司门前路破损路面纳入修补修复计划,对该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二是对武方路至新S104线路段采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三是园区各企业负责各自厂区清扫、洒水、覆盖等抑尘工作。

责任单位:交通局、公路局、龙源办事处、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晋开集团武陟绿宇化工有限公司

2、强化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对区内的所有露天堆场进行彻底排查,对临时堆场堆放的物料采取清运措施,对暂时不能清运的临时露天堆场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尘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扎实做好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

(二)园区环境治理

3、集中整治工业园区内环境。对区内区域开展环境治理,打造清洁园区。按照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的标准开展清洁园区行动,做到网格管理精细化,专人对接,确保无责任盲区,无卫生死角。一是对武方路、新S104线、西侧路、南侧路墙体上的破旧宣传、广告条幅、小广告进行清理,清理后进行粉刷美化;二是对区内的黄土裸露地面进行硬化;三是对区内堆放的堆料和陈旧垃圾进行清理;四是武方路两侧临街门店无序堆放及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

(三)运输扬尘整治

4、强化物料运输车辆治理。一是对渣土、煤炭及粉状物料运输车辆要求采取密闭覆盖措施;二是严格禁止未覆盖货车进入园区,防止抛洒,造成污染;三是企业在货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身清洁,车轮无煤泥。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四)燃煤污染治理

5、继续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持续排查、全面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环保标准和经销劣质散煤的煤炭销售点。大力推广“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厨饮电气化。

责任单位:工商局、龙源办事处

6、开展型煤厂整治。对白明亮型煤厂和赵连霞型煤厂实施清洁生产治理,煤场地面全部硬化、物料进行仓储、建设防渗漏、防流失、防扬尘等三防措施,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设施,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轮无煤泥。

责任单位:质监局、龙源办事处

(五)工业污染治理

7、实施“小散乱差”行业排查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质监、工商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差”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继续深入排查,查漏补缺,按照“断水断电、清除设备和原料、捣毁简易厂房”标准关闭取缔。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小散乱差”企业反弹。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

8、实施火电行业整治。焦作市韩电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治理。全面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10)3550毫克/立方米以内,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超低排放、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或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

9、实施砖瓦行业整治。20179月底前,完成武陟县豫明众安建材有限公司、武陟县文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武陟县福龙瓦业有限公司、神龙建材厂等4家砖瓦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一是砖瓦企业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厂区所有料(渣)场实施全封闭仓储,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市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传输数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厂区道路全部硬化,裸露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等条件;二是对砖瓦企业开展烟气提标治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200200毫克/立方米以内。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

10、实施水泥行业整治。20179月底前,完成焦作市永石水泥有限公司厂区料(渣)场实施全封闭仓储,厂区道路全部硬化,裸露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实施收尘抑尘改造,加装进出车辆清洗装置,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传输数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等条件。开展烟气提标治理,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

11、实施铸造行业整治。20179月底前,配合环保部门对园区内所有铸造企业开展行业准入核查工作,对达不到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达到准入条件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

12、实施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整治。依法取缔汽车维修行业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和含量超过200/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超过700/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依法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无经济可行性的工艺和产品。

责任单位:工信局、龙源办事处

13、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工业园区内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20176月底前,所有重点企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龙源办事处

(六)禁烧管控

14、继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按照《武陟县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要求,强化工业园区内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坚持秸秆焚烧约谈问责制度,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工业园区“零火点”目标。

责任单位:农业局、龙源办事处

15、加强非禁烧期间秸秆和树叶、垃圾等焚烧监管。强化工业园区内行政村和村民组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制定村民环保责任宣传卡,强化宣传力度,在应急管控期间发生垃圾、树叶等焚烧行为的,坚决追究属地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农业局、龙源办事处

(七)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按照省、市关于错峰生产的要求,园区内水泥熟料、铸造、砖瓦的生产企业,在冬季采暖期(每年1115日到次年的315日)全部实施错峰生产,减少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其余时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级别执行限产限排。焦作市韩电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晋开集团武陟绿宇化工有限公司全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级别执行限产限排;挂车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红色预警停止喷涂工艺。

责任单位:工信局、龙源办事处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陟县城北重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龙源办事处。各单位要将本方案所列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部署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整治工作。

(二)严格标准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整治要求,建立整治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参与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落实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工作,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查处道路扬尘、工业超标排放、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督查问责。督导组要加大督查频次,强化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倡导公众践行公交出行、节约能源、拒绝露天燃烤等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附件:龙源街道城北重工业区环境整治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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